为了进一步密切与社区单位党组织的工作联系,努力形成社区居委会主办、社区单位支持、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不断巩固和深化“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区域联动、整体推进”的社区党建新局面,特制定本制度。
1 、社区党组织指派专人,负责向社区单位党组织进行定期通报,并做好意见、建议的收集,协调处理及情况反馈事宜。
2 、坚持每季度向社区单位党组织通报一次。具体时间为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
3 、定期通报的主要方式一般以书面通报为主,必要时可通过电话、电传及当面接洽的方式进行。
4 、定期通报的内容主要有:党和国家以及市、区、街等党政机关对社区党建、社区建设工作的批示、要求;上级对社区党建工作的近期部署;社区党组织近期主要工作思路、设想,对近期重点工作的布置,前一阶段主要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效果,本社区目前面临解决的主要问题,需社区单位予以支持、配合完成的主要工作等。
5 、在做好定期通报的基础上,高度重视社区单位党组织对社区党建及社区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为社区单位解决各种实际问题,从而不断加深双方之间的相互谅解、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