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年光明社区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为努力形成党员队伍的自我纯洁机制,疏通党员出口,切实解决不合格党员滞留党内的问题,根据中央、省、地、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光明社区党委根据区委决定在各党组织中继续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为使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党章》的要求,以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党组织的纯洁和先进性为目的,表彰先进,处置不合格党员,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议范围
社区党委所属党员,重点是“三个六”党员。
评议的共性内容:
( 1 )政治信念是否坚定,思想上和政治上是否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 2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是否带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工作是否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做出实绩;
( 3 )是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真正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利;
( 4 )是否刻苦学习理论,努力转研业务,踏实勤奋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 5 )是否坚持党性原则,公正廉洁,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自觉地抵制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
( 6 )是否有很强的组织观念,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的活动,按时缴纳党费,执行党的决议,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评议的个性内容:
( 1 )机关党员要把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否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切实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是否把服务群众作为工作重点,是否遵守党的纪律和工作纪律,解决一些党员在重大问题或关键时刻政治上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和以权谋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