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社区民政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使光明社区民政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真正把党和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怀落实到位,为此社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民政工作考核办法。
一、民政工作考核实行100分制,其中,低保审批20分民政内业20分,低保上访20分,入户熟悉率20分,统计报表10分,优军拥属10分。
二、年终民政工作考核,各项考核总得分在95分以上为优秀,社区给予表扬奖励。
三、各项考核总得分85分----94分为合格。
四、各项考核总得分在84分以下为不合格,社区对其通报批评,记入社区年终总体考核分数,并对其社区处以年终奖金20%的罚款。
五、考核具体内容和要求及扣分标准如下:
内容 考核具体要求
低保审批
居民申请低保金时,必须提交书面申请书身分证、户口、家庭收入证明(有病提交诊断书,残疾人提交残疾证)等相关材料,经社区入户调查后,认定符合条件后上报社区由社区入户复查后认为符合条件后,上报加区民政局批准后张榜公布,各社区在低保上报社区前和民政局批准以后,在社区两公示,发现有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产即取消其低保资格,对各社区申报低保时出现的由于明显工作失误和营私舞弊;
社区对民政内业工作定期检查,发现1户扣1分 20分 每次1分
民政工作内业
1、各社区民政低保工作各种帐册、表格工资表、卡片要齐全准确。
2、入户调查表要按月及时填写相关内容。
3、低保户变动要及时填写低保变动情况表和台帐卡片。
4、对因不符合低保条件取消低保资格,要填写取消通知书一式二份,社区、社区及本人各一份。
社区对民政内业工作定期检查,发现每一项一次不合格扣1分。 20分 每次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