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法制办
0457-2123092
教育局
0457-2126601
建设局
0457-2127142
交通局
0457-2137300
监察局
0457-2127293
审计局
0457-6101201
民政局
0457-2121056
 
接待领导
电子邮箱
董树范
jgdqxf_dsf@126.com
高文祥
jgdqxf_gwx@126.com
姜福安
jgdqxf_jfa@126.com
卢新桥
jgdqxf_lxq@126.com
刘忠新
jgdqxf_lzx@126.com
赵丽君
jgdqxf_zlj@126.com
刘 波
jgdqxf_lb@126.com
郭士泽
jgdqxf_gsz@126.com
 
 

当事人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1、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

  2、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3、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

  4、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纠纷当事人承担下列义务:

  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遵守调解规则;

  3、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

  4、自觉履行调解协议。

加格达奇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程序

  1、调解员宣布案由;

  2、调解员宣读调解纪律;

  3、调解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

  4、申请人陈述纠纷事实;

  5、被申请人答辩;

  6、双方交换证据,相互质证;

  7、双方辩论;

  8、调解员进行疏导、劝说,提出调解方案,征求双方意见;

  9、制作调解协议书,未达成协议的,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

  10、调解员、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