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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格达奇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访中心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调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研究制订全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年度计划、工作制度、目标管理和考评办法;
3、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提供法律咨询,做好矛盾纠纷受理和分流处理工作;
4、组织指导全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主持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
5、组织对全区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
6、定期分析并通报全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做好考核奖惩工作;
7、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听证对话活动;
8、组织开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探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举措;
9、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社会稳定工作信息,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社会矛盾纠纷调访中心内设各室职责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中心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材料;
2、负责起草全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和考评办法,定期通报全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情况;
3、负责整理全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情况,不定期上报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快报,供领导决策;
4、做好调访工作的宣传报道、政策研究、理论研讨和典型案例的汇编工作;
5、负责日常会议的文稿起草、会务准备、会议记录等工作;
6、做好中心公文处理,负责收发、保密、文印、档案等工作,使用、管理中心印章和介绍信;
7、做好中心和常驻中心工作人员的考核,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8、完成主任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接待受理室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调访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
3、做好接待室接访、登记工作;
4、负责接待室受理案件的调处调度和分流指派工作;
5、及时报告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的信息,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6、做好每月矛盾纠纷接访、受理情况的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7、完成主任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调解处理室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调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负责对全区调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3、检查、指导基层和部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4、定期组织开展全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并收集、整理、上报重大矛盾纠纷情况;
5、做好直接受理案件的调处分工,主持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案件的调处工作;
6、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7、做好调处卷宗的整理、归档工作;
8、完成主任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督查指导室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调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指导基层做好矛盾纠纷的接访、调处工作;
3、做好矛盾纠纷分流案件的跟踪、督办和通报工作;
4、负责做好区领导批办案件的跟踪、督办和报结工作;
5、做好每月分流指派案件的整理、上报、归档工作;
6、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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